芜湖市地震局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终端安装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芜湖市地震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地震预警服务终端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落地式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8套,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总预算价格不超过9.6万元人民币。
2.产品单价为含税价,包含5年系统服务运维、硬件维保、人工上门维护、物联网通讯费用,以及设备调试安装(需接入安徽省地震预警网)、技术服务费、运保费用等;
3.产品单价包含地震信息服务系统、相关配套软件及终端等;
4.可按用户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开发及第三方接口。
5.组织开展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三、资质及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设备报价明细表;
3.如为产品设备经销商需具备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需提供相应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
4.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的证明;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价函(报价函须与报名材料统一装订密封)。
2.联系人:王建广,0553-3801127。
3.提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41-7号(芜湖市地震监测中心)。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00至8月15日17:30止。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数量 |
1 |
落地式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 |
基本要求:投标产品符合《中国地震预警网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指南》和《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相关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规定的通信协议和信息结构;对紧急信息服务平台的各类信息进行解析和处置;具备计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功能,可根据预警信息估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当终端设备处于预警响应状态下时,预警相关服务优先级最高,预警服务所占用屏显、声音、通讯等资源不得被其他应用占用;当终端设备同时收到多个预警信息时,优先响应预警等级高的预警事件;预警显示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显示最大、显示首报、即时显示、显示终报模式;支持预警取消,并具备相应响应机制;具备预警事件回放功能。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保服务(含设备通信费)。 1、屏幕:≥43寸,LED背光。 2、亮度:≥450cd/㎡。 3、显示比例:16:9(屏幕立式显示)。 4、分辨率:≥1920*108。 5、通讯及接口:支持RJ45有线网络、WIFI以及2G/3G/4G/5G接入。 6、烈度计功能:内置简易烈度计,动态范围≥80dB;支持外接高性能,动态范围≥100dB,线性度误差≤0.1%,加速度测量≤1.25%,支持实时波形信息显示。 7、节能显示:支持节能环保手动息屏,提供手动息屏/亮屏按钮。 8、操作系统:具备APP和Web远程管理功能,可查看终端设备状态、配置和管理相关参数,进行系统升级、重置、重启,及预警相关应用升级和服务重启;支持APP白名单访问设置;支持禁用系统弱端口。 9、预警服务:具备计算本地烈度和预警等级功能。当终端设备处于预警响应状态下时,预警相关服务优先级最高。 10、显示控制:提供分区显示功能,分区显示内容可定制。 11、灯光报警器:具备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具备闪烁(爆闪)功能;可根据预警发布规则配置进行灯光告警。 12、视频采集:内置视频采集功能,视频分辨率≥720P。 13、预警演练服务:可提供预警演练服务,显示信息必须包括醒目的“演练”标题信息标题。 14、扩展功能:支持与多台声音报警器进行无线组网,声音报警器同步终端的预警播报,支持实时监测声音报警器的状态。 15、具备多震响应能力,经过≥10次5级破坏性地震检验,对多震预警能够同时响应,在相近的时间内发生了多个地震,地震终端对多个地震的预警均能够及时接收、响应并播报;多震预警处理响应时间:≤1秒。 16、安装方式:落地式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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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