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7-02-14 00:00来源:市地震局作者:芜湖市地震局浏览次数:
 

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  主要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规划、负责市级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位评价工作任务登记;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核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及抗震救灾机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市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6.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的工作。

8.负责全市地震行业管理,指导县()防震减灾工作。

9.承担市政府、省地震局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芜湖市地震局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全市地震台网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加强对地震台和地下水前兆观测井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开展监测设备仪器检查和水位校测工作,确保我市地震地下水网运行良好,水位监测数据准确、连续和有效。

2.加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按照省地震局的要求,对全市群测群防网点进行检查梳理,完善布局、提高效能,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完成群测群防点宏观观测远程视频监测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升级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效率。

3.加强震情联动跟踪工作。根据全市地震台网和观测井的数据资料做好地震趋势会商并及时上报,做好异常核实工作。

4.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的建设工作。根据省地震局的计划和安排,逐步推进我市区域内的6个速报和预警台站的建设。

5.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按照新一代地震区划图的标准,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6. 推进我市防震减灾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已建成的防震防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基地以及地震安全农居示范点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

7.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按照 “六有”(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装备储备、有应急通信技术系统、有避难场所、有演练)的要求,继续做好基础性的工作,提高我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对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继续完善我市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开展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物资装备数据统计和储备协议,逐步增配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通讯设备。

9.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利用“国际减灾日”宣传、“平安中国”防灾系列公益活动等平台,开展广场宣传、街头宣传、进村入户宣传活动。

四、关于芜湖市地震局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7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79万元;支出包括: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5万元。

五、关于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芜湖市地震局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7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0.36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37.2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37万元,增长0.03%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调整。其中,“行政运行”预算9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地震监测”预算13.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地震监测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地震灾害预防”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地震灾害预防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地震应急救援”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地震应急救援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地震环境探察”预算5.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地震环境探察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预算4.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防震减灾基础管理”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防震减灾基础管理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地震事业机构”预算1.60万元”, 主要用于部门地震事业机构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预算9.50万元”, 主要用于采购群测群防视频监控系统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6.2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01万元,增长63%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金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3.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2.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11万元,增长2%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4.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87万元,增长24%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7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9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2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3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 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 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部 2017年收支总预算193.7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支出包括: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7年收入情况。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收入预算19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79万元,占100%

(二)2017支出情况。芜湖市地震局2017年支出预算19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8万元,占77%;项目支出44.51万元,占23%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2.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5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9.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

截至2016年末,本部门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专用项目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