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地震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5-03-02 00:00来源:市地震局作者:芜湖市地震局浏览次数:
 

芜湖市地震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规划、负责市级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位评价工作任务登记;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核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及抗震救灾机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市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6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的工作

8负责全市地震行业管理,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9承担市政府、省地震局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芜湖市地震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地震局本级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地震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5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1.20万元,用于完成防震减灾工作和项目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万元,占12.7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20.31万元,占78.01%;医疗卫生支出4.53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9.72万元,占6.3%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比2014年预算下降0.0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芜湖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840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3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防震减灾工作检查和政策调研等需要。 

     附件:1. 芜湖市地震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芜湖市地震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 芜湖市地震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 芜湖市地震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芜湖市地震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