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吗?

发布日期:2020-01-03 00:00来源:市地震局作者:芜湖市地震局浏览次数:
这个条例是在1994年1月10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各类地震观测仪器正常工作,以取得可靠的数据,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贯彻这个条例。
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是:
①地震台内的监测仪器设备、设施;
②地震台外的观测用山洞、仪器房、观测井(水点)、井房、观测线路、通信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专用填坝、专用道路、避雷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③地震遥测台网接收中心的观测设备、中继站、遥测点用房等;地震专用测量标志、测量场地等。